無線電監測是無線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無線電監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頻率和發射帶寬
頻率測量是為了測定頻率穩定度和頻率漂移,并確保對發射機施加的頻率容差。
頻率的測量一般有兩種形式,即設備檢測(又叫近端監測)和空中監測(遠端監測)。無論是設備檢測還是空中監測,又都可分為一般測量和高精度測量兩個檔次,其含義下賤下表1。
表1:關于一般測量與高精度測量
空中監測一般是指無線電管理機構對無線電臺發射的無線電信號頻率質量實施的監視檢查。這種檢查的特點一是距離遠,即需用高靈敏度及高精度,工作頻率范圍很寬的接收機與頻率觀測儀表相配合;二是對信號的多種特性進行集中監測,例如除監測頻率容限(或頻率穩定度)外,其它監測如發射類別、占用帶寬、場強(發射功率)大小、帶外發射等。
由于所得結果受眾多因素的影響,不一定代表該值為使用時的真正最大頻率誤差。為了保證測量值的準確可靠,通常要作若干輪次測量(一般檢查限于兩次即可),從中選出最大的頻率誤差作為真正的最大頻率誤差,用它來與頻率容限相比較并作出合格不合格的判斷。
為了制定各國際監測臺統一遵守的帶寬估計方法并使國際頻率登記會(現改為無線電通信部門)能夠對不同監測臺的結果進行比較,1966年在奧斯陸召開的CCIR第十一屆全會上通過了一項建議,建議中提出,各監測臺必須采用6dB帶寬和26dB帶寬(下文稱為“xdB”帶寬)的方法來估計帶寬。xdB帶寬定義為某頻帶寬度在這頻帶之外所有頻譜分量都比發射的峰值電平低6dB以上,或低26dB以上。在常規監測條件下,占用帶寬測試比較困難,而對于調幅,調頻和常用數字調制等大多數信號方式,其發射頻譜能量的主要部分(95%以是的能呈)集中在26dB帶寬之內,故規定發射帶寬為26dB帶寬,并可利用頻譜分析儀自動測量該項指標。
溫馨提示:在最新版的《無線電規則》中已經刪除了xdB帶寬。
2、發射標識和臺站呼號
當電臺發送和接收端之間建立無線鏈路時,需要進行無線電發射的識別,同樣地,為了更好的實施監測,有效地利用頻譜,也需要快速地識別無線電發射。
國際電聯《無線電規則》指出,“電臺應由呼號或其它被認可的識別方法予以識別”,這些被認可的識別方法可包括,電臺名稱、設臺站單位、電臺位置(經度、緯度、海拔高度)、頻率、發射類別、業務種類等。并規定“所有開放國際公用通信業務的電臺、所有業余電臺和其它可在其所屬國家的邊界以外引起有害干擾的電臺均使用指配給每個國家的國際、序號的呼號。”但是“對于那些很容易用其它方法識別,并且其識別信號和發射特性在國際文件中已予公布的電臺,不強制從國際序號中指配呼號。”
呼號的格式見《無線電規則》第19條。發射標識的目的是為了完整、精確描述某種發射類別的發射特性,用一組標準符號標識,即用標準符號表示必要帶寬、主載波的調制方式、調制信號,所傳輸的信息種類以及在某些情況下附加的信號特性。
欲具體了解ITU《無線電規則》規定的呼號介紹的請進入。
國際《無線電規則》規定,各種發射應按照其必要帶寬及類別加以標識,一個完整的發射標識用九個符號標示發射特性,前四符號為必要帶寬的標識,后五個符號為發射類別的標識。在發射類別的五個符號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個符號為發射類別的基本特性,第四和第五個符號為發射類別的附加特性,若無附加特性,則以一短劃代替。關于必要帶寬守則的標識和發射類別的標識詳見GB/T 12572《無線電發射設備參數通用要求和測量方法》。
通過發射標識的各種符號,國際和國內的無線電管理部門都可以監測、識別各種業務無線電發射特性,以便加強無線電頻譜的管理,使頻譜得到有效的利用。在頻率申請和登記中,都必須用所規定的符號標明發射的必要帶寬,調制方式,調制信號和傳輸信息類別以及某些附加特性。
欲具體了解ITU《無線電規則》規定的發射標識介紹的請進入。
3、調制的測量
調幅發射中調幅度用m表示,其m<0為無調制,m = 0為完全調調制,m>1為過調制。在接收過調制信號時,在音頻輸出得到的是截去波峰的正弦波,從而導致顯著的失真,除此之外,過調制還增加了發射的占用帶寬,對鄰波道的發射產生干擾,因此,監測臺的一個重要任務是測量發射機的調制深度,避免出現過調制。
調頻發射中,占用帶寬隨調制指數的變化而改變,結果高調制電壓產生的頻偏超過允許用頻偏,對相鄰的無線電通道產生干擾,還會引起接收機輸出信號的失真,因此在調頻制中,與調幅制中調幅度對應的參數是頻偏。在現代無線電監測系統中,測量調幅度和頻偏可使用專門的高調制度測量儀并配以高精度的測量接收機。
4、雜散發射
雜散發射包括:諧波發射、寄生發射、互調產物、以及變頻產物。它屬于離散頻率或窄帶能量的發射,是不連續的頻譜分布。與工、科、醫干擾、機箱輻射、有害干擾、發射機雜散噪聲、帶外發射、無用發射等,無論從定義上、內容上、指標要求上、工作頻率上、測量方法上還是從產物來源上都是不相同的。
雜散發射產物的能量對廣播、通信、航空、天文等各個領域的無線電業務形成不同程度的干擾,甚至造成業務中斷,更有甚者危及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檢查,為了確保無線電發射機的質量,降低系統之間的干擾,保證組網的質量,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國家標準GB/T 12572《無線電發射設備參數通用要求和測量方法》。該標準適用于檢驗9KHz~17.7GHz無線電發射機的雜散發射指標,是進行干擾協調,設備檢測的依據,并提供統一的測量方法。
5、頻段利用率和頻道占用度
為了提高頻譜的利用率,必須全面而又及時地掌握頻譜的使用情況,將其用具體的數字來表示,這就是頻段利用率或稱頻率利用率和頻道占用度,其含義詳見下表5。
表5:關于頻率利用率和頻道占用度
頻道占用度可以測量一天、一周或一個月甚至一年的占用度,根據工作要求來確定,也可以測量忙時的占用度,通常用程序控制,可輸入100個頻點,測量即自動進行并且可全天無人值守,頻道占用度有關數據被存入磁盤,可供頻率規劃指配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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