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家標準GB/T 13616-2009《數字微波接力站電磁環境保護要求》規定了數字微波接力站電磁環境各種干擾允許值。它適用于工作頻段為1GHz~40GHz視距數字微波接力傳輸系統臺站(不適用于散射微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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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干擾,是指由于一種或多種發射、輻射、感應或其組合所產生的無用能量對無線電通信系統的接收所產生的影響,其表現為性能下降、誤解或信息丟失,若不存在這種無用能量,造成的上述后果可以避免。數字微波接力站可能受到的無線電干擾源主要包括的種類如下表0所示。
表0:數字微波接力站可能受到的無線電干擾源
一、干擾允許值
1、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與其他業務系統共享頻段時的干擾允許值
每個射頻波道傳輸基群及以上恒定比特率的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與其他業務系統共享同一頻段時,省際干線、省內干線、本地微波傳輸和接入微波傳輸這4種基本傳輸通道在每一個傳輸方向任何月份的來自其他業務系統的干擾惡化量,不應超過其通道誤碼性能指標的10%,其中來自固定業務部分干擾引起的惡化量不應超過89%,來自共用頻率的其他主要業務引起的惡化量不應超過10%,來自所有其他干擾源所引起的總惡化量不應超過1%。
此值與YD/T 5088的要求值是一致的。欲詳細了解數字微波假設參考通道中4種基本傳輸通道的請進入。
2、來自同步衛星通信系統的干擾允許值
與同步衛星工作于同一頻段時,地球表面來自其發射干擾(包括反射衛星的發射),在數字微波接力站周圍環境產生的最大干擾功率通量密度,在任何條件和調制方式下,均不應超過下表1-2規定的要求值。
表1-2:來自同步衛星通信系統的干擾允許值
另外,在我國國家標準GB/T 13620《衛星通信地球站與地面微波站之間協調區的確定和干擾計算方法》中,就關于微波通信系統對固定業務衛星通信系統的干擾允許值、固定業務衛星通信系統對微波通信系統的干擾允許值也做出了規定,并對協調區的確定及干擾計算方法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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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來自中波、電視廣播、短波廣播的干擾允許值
來自中波、電視廣播、短波廣播的干擾允許值應符合下表1-3的要求。
表1-3:來自中波、電視廣播、短波廣播的干擾允許值
4、來自工業、科學和醫療射頻設備的干擾允許值
在數字微波接力站周圍環境,工業、科學和醫療射頻設備的輻射干擾在300MHz以下頻段干擾信號電場強度應符合GB 4824-2004之規定(注:該標準已在2013年修訂)。在與數字微波接力站同頻段內,落入數字微波接收機輸入端的干擾信號功率電平應比正常接收信號功率電平低30dB或以上。
二、天線前方凈空區要求
數字微波接力站天線的正前方要求有一定的空曠地帶(即凈空區)。凈空區要求如圖2所示。在此范圍內不應有森林、較高樹木、建筑物、金屬構筑物等。圖中,D為天線開口面直徑(m),且D<4m;λ為工作波長(m);F1為第1費涅耳區半徑(m):
F1 =(λd1d2/d)1/2
式中,d為發送點至接收點距離(m),d1為發送點至計算點距離(m),d2為接收點至計算點距離(m)。d>17.20 D2/λ的區域凈空區要求應為半徑等于F1之橢圓體空間。
圖2:天線前方凈空區
三、附錄介紹
在GB/T 13616中共有5個附錄,其中有1個是規范性附錄,它們是:
1、附錄A(規范性附錄):數字微波接力站電磁環境測量方法。
2、附錄B(資料性附錄):干擾電平計算主要公式,包括:天線口面最大允許干擾電平計算公式和天線增益的計算公式。
3、附錄C(資料性附錄):天線口面處的空間干擾信號功率通量密度的換算,包括:功率通量密度與信號電平的換算;功率通量密度場強之間的換算;頻譜分析儀讀數與空間電場強度的換算。
4、附錄D(資料性附錄):誤碼率與信噪比之間的關系,包括:MPSK調制系統誤碼率與信噪比的關系和MQAM調制系統誤碼率與信噪比的關系。
5、附錄E(資料性附錄):數字微波接力站選址要求
要詳細了解GB/T 13616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GB/T 13616-2009《數字微波接力站電磁環境保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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