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國開始大規模的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的應用,在2000年后逐步代替了模擬微波通信系統。數字微波接力系統也由PDH微波、SDH微波及分組微波的不斷發展。關于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進網要求的國家標準是從1991年開始制定的。
1、1991年版本
為了促進數字微波接力通信技術的發展,國家技術監督局在1991年9月16日發布了GB/T 13159-1991《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并于1992年6月1日開始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大、中、小容量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進入國家公用電話網和專用網時,所必須滿足的技術要求,也規定了4GHz和6GHz頻段為國家公用電話網的干線頻段及最低容量系列限制。其適用于我國大、中、小容量數字微波通信系統的研制及生產;適用于我國大、中、小容量數字微波通信系統的網絡規劃與建設、設備引進及建網時使用;適用于國內干線、支線及交換端局64kbit/s用戶間的數字傳輸和國際數字傳輸。
該標準共有9章內容,其章與節的名稱請詳見下表1中。由標準的內容可知,實際上該標準所稱數字微波,僅是指PDH數字微波。其誤碼性能指標也僅指基于64kbit/s業務的假設參考通道的。若要資料性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1。
表1:GB/T 13159-1991的目錄
附件1:GB/T 13159-1991《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已被替代)
2、2008年版本
由于數字微波接力通信技術的不斷發展,其優勢凸顯,使得模擬微波勢必被淘汰,2000年當時的信息產業部發文宣布(發布文號為:信部無[2000]705號),將在2002年底停止模擬微波設備的使用。在此情況下重新調整了數字微波的工作頻率與射頻波道安排及相應的容量系列。鑒于此,GB/T 13159-1991應被修訂以適應新的情況。
因此,國家標準委于2008年10月29日發布了修訂版的GB/T 13159-2008《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并于2009年5月1日開始實施,同時代替了1991年版本。修訂后的標準名稱中去掉了“接力”二字。
該標準規定了大、中、小容量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進入國家公用電話網和專用網時,所必須滿足的技術要求,也規定了4GHz和6GHz頻段為國家公用電話網的干線頻段及最低容量系列限制。其適用于大、中、小容量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適用于國內干線、支線及交換端局與64kbit/s用戶間的數字傳輸和國際數字傳輸。與1992年版的表述稍有不同,且其標準的內容與老版本相比有如下表2-1所示的9項變化。
表2-1:GB/T 13159-2008 與GB/T 13159-1991相比之主要修訂的內容
修訂后的版本仍然有9章內容,但其內容有不少變化,包括其章節名稱,其章與節的名稱請詳見下表2-2中。2008年版本按照信息產業部的信部無[2000]705號文件要求,對數字微波的工作頻率與射頻波道安排及相應的容量系列進行了重新的規定。在容量系列中增加了SDH微波的容量系列,但規定的假設參考通道及相應的誤碼性能指標仍然是基于64kbit/s業務。工作頻段提高到23GHz(原來到18GHz),使用頻段變為12個(原來為10個)。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
表2-2:GB/T 13159-2008的目錄
附件2:GB/T 13159-2008《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
欲詳細了解其誤碼性能指標的請進入:基于64kbit/s業務;基于基群以上恒比特率業務
欲詳細了解其工作頻率與射頻波道安排及相應容量系列的請進入:工作頻率與射頻波道安排;容量系列
欲進一步了解其他數字微波技術標準情況介紹的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