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述
互聯網信息(internet information)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由于它的豐富多彩、亦樂亦教、易感易獲之特性,使之已成為我們生產和工作、生活和娛樂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高度融入到國家的每個個人、家庭、機關、單位、企業、行業等;已經深刻地、廣泛地影響著我們、影響著社會、影響著國家。互聯網信息的信息量之海量、信息形式之多樣、信息傳播之廣袤、信息影響力之深刻,已經遠超人們的想象。但另一方面,鑒于互聯網的開放性,互聯網信息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對互聯網信息的規范和監管顯得非常重要與必要,否則,不僅影響著人們和社會的意識觀念、行為規范、價值取向,更乃至將影響著國家網絡的安全與主權。
由于科學技術、網絡技術的進步,互聯網已經成為一個國家的一種龐大資源,像傳統的通信網絡一樣,互聯網已經成為國家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由于信息化、數字化社會的演進,其互聯網傳播的信息已經成為國家的一種特殊的自然環境,像傳統的大氣環境一樣根本離不開它。因此,黨中央和國家政府引以高度的重視,對互聯網基礎設施需要動用國家之力建設維護;對互聯網信息環境需要國家權力的治理與凈化,國家需要強有力的行政機構的設立,互聯網信息傳播的法制建設更是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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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機構沿革
1、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加掛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2011年5月4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設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知》要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不另設新的機構,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加掛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人們有時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國家網信辦”。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掛牌,宣告了我國互聯網信息管理領域最高權力部門的成立。長期以來,國新辦、工信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等十余部委相關部門,分別負責互聯網站的審批、經營項目及內容管理等,分工不明,權屬交叉與混亂。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后將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一行政管理難題。
2、國務院直屬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4年8月26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 33號)。《通知》要求:為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權重新組建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管理執法。
該《通知》事實上將原來主管全國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工作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交由了重新組建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這樣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了互聯網信息內容的全業務管理工作。另外,2014年已是中國接入國際互聯網20周年。
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合署
2018年3月22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 6號)。《通知》其中要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特別指出的是:對于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機構沿革是:201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在2018年2月2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名為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其下設有辦公室,稱為“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三、機構的職責
1、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職責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設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時,給出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具體詳見下表3-1。由此可知,就全國互聯網信息管理而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行政權力最高,可以指導、協調、督促國務院其它行政管理部門及各地互聯網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表 3-1: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職責
2、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前身是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在2014年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時,確定的職能詳見下表3-2。因此,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仍承擔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職能;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應是實施貫徹落實其職能的責任。
表 3-2: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職能
四、職責的調整
1、調入的職責
在2018年2月2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決定優化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將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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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調出的職責
在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公報 2023年第9號)。在該方案中決定新組建國家數據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同時決定,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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