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通信終端技術的發展,人們可以直接通過手機等終端設備與通信衛星互連進行通信,目前提供的業務包括語音互通、文字收發或數據交換等。該通信服務我國目前已走在世界的前列,在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通信需求方面具有廣闊發展潛力。但必須指出的是,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仍屬于新興的產業,需要依法管理規范,使其健康有序的發展。依照我國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該通信服務涉及到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方面主要表現有:一是發展引導管理,包括依法合規發展、技術創新發展、資源共享發展等;二是通信安全管理,包括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及數據安全的防范與防護管理;三是無線電管理,包括無線電頻率和無線電電臺(設備)的許可和核準管理;四是通信服務管理,包括互聯網信息(新聞、出版、教育等)服務、視聽(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與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許可和核準管理。
欲具體了解我國相關行政管理要求的請進入:無線電管理;通信業務管理
鑒于此,為進一步促進和規范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在2025年4月23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聯合發布了《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規定》(國信辦發文 [2025] 1號),并從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的內容共五章四十一條,下述對其作簡要解讀。若要詳細了解其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 :《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規定》(國信辦發文 [2025] 1號)
1、終端設備與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的概念
該《規定》提到的終端設備,是指能夠接入衛星通信系統進行語音互通、文字收發或數據交換的民用手持終端、便攜式終端、固定終端和航空器、船舶、車輛等載具上搭載的支持直連衛星服務的終端。其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是指利用終端設備通過無線通信方式,不經過中轉設備,直接連接通信衛星提供語音互通、文字收發或數據交換服務的活動。其配套通信平臺,是指用于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以實現衛星通信功能的綜合性通信設施、軟件系統和運營平臺,包括關口站和地球站控制系統、信號處理系統、數據管理系統、通信協議管理系統、用戶管理系統等。下表1給出了目前已推出的手機直連衛星服務的廠商及其服務技術參數,僅供了解。
表 1:目前已推出的手機直連衛星服務的廠商及其服務技術參數
2、出臺背景
當前,終端設備直連衛星已成為全球移動通信領域發展熱點和趨勢,產品和服務加快普及,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通信需求方面具有廣闊發展潛力。制定出臺該《規定》是落實《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的重要舉措,目的是進一步促進和規范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2、適用范圍
該《規定》明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以及生產、組裝、提供和銷售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連衛星服務的終端設備的,適用該《規定》。符合上述情形的境內外主體,均須遵守《規定》的要求。
3、主要內容
綜合講,該《規定》主要對下表3所述的四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表 3:《規定》的主要內容簡述
4、管理要求
該《規定》重點對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技術和服務的下述內容做出了相關管理要求:對促進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技術產業發展提出了管理措施;對提供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明確了管理要求;對對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相關的設備設施的管理明確了管理要求;對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方面作出了管理要求;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監督管理要求。具體詳見下表4內的簡述。
表 4:《規定》的相關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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